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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的概念及提起行政复申请须具备的条件
[ 更新时间:2012-01-12 ]

     

行政复议申请的概念及提起行政复申请须具备的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是行政复议程序的开始。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复议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复议范围。

5、复议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以上五个条件,是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所必备的条件,五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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