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概念及特点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但不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唯一制度。除了行政复议外,解决行政争议的还有行政信访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等。
行政复议作为一种独特的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复议是由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复议申请而引起的。
2、行政复议所要解决的是行政争议。
3、行政复议的主持者是行政复议机关。
4、行政复议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内容。
5、行政复议是一种法定的程序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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