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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基本知识
[ 更新时间:2009-11-27 ]

     

商标注册基本知识

一、什么叫商标

  商标是用以区别不同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二、商标有何用途?

  商标注册保护制度通过授予商标权人使用商标来标示其商品或服务(以区别于其他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独占权,或者是许可他人有偿使用,来实现商标权人的经济利益。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但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续展注册延长商标的保护期限,续展注册没有次数的限制。

 

三、注册商标种类及商标注册人权利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四、哪种商标可以注册?

  商标可能是一个单词、字母、图形或是它们的组合,包括图画、符号等平面形象,我国现行商标法尚未将立体形象列入保护范围。商标的标识还应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辨认,消费者可以据此把该商标标示的产品或服务同其他商标标示的同类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

 

五、哪些文字和图形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以及我国勋章,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微记、名称,“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

   2、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它特点的;

   3、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六、商标注册程序

⒈申请的代理

  商标注册的国内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⒉审查和核准

 ⑴初步审查及公告。

   初步审查合格,则予以公告;初步审查不合格,可以补正或修正的,商标局可以限期补正;如果初步审查不合格,并且不能补正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异议和对异议的处理。

  ①异议主体。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②异议裁定。对于通过初审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书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

  ③申请复审。当事人对于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复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④起诉。当事人对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不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

 

七、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到商标注册机关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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