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业务范围
一、法律咨询:就顾问单位的法律咨询,顾问律师将当场或至少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电话、或面谈方式给予答复。
二、合同文书的审查、制作:根据顾问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案件事实背景,顾问律师负责审查、修订与顾问单位业务有关的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商务信函等各类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及顾问单位对外发布的广告文稿、宣传资料、招标投标文件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文字性材料。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应顾问单位的要求,针对提交的在资本经营、产品经营、财务经营、市场营销、公司结构设置等决策事项中涉及法律问题的合同、法律文件,顾问律师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之上提供法律分析、修改意见、风险提示、解决方案、律师建议,规避各种法律风险。
四、律师函告: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案件材料说明,顾问律师就其业务上有关专项事务,针对某些个人或组织就有关债务、权属及对顾问单位的侵权、违约等行为起草、发送律师函告。
五、律师声明: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案件证据材料,顾问律师负责起草、审查依据事实和法律欲在媒体上发表的律师声明内容。
六、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为顾问单位完善或建立内部规章制度、协调劳资关系、建立合同签订履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法律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并跟踪、不断完善改进,保障一切都在正常合法轨道进行。
七、法律宣传培训:协助顾问单位对其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为员工提供合同法、安全生产、劳动法常识、婚姻家庭等相关的法律讲座。
八、传达最新法律法规:以约定的方式及时提供顾问单位与经营有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动向。
九、参与或跟踪商务谈判:根据顾问单位要求,参与或跟踪商务谈判、重大合同签订等重要经济活动。
十、信用调查:对顾问单位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对顾问单位员工的身份、学历等真实性进行调查。
十一、律师见证:根据顾问单位委托,顾问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名义针对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律师见证书,并对见证书中认定内容依法承担责任。
十二、代办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代为办理公证、工商、税务、海关、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产买卖、房产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十三、代办其他涉诉法律事务:代为办理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定期向顾问单位指定人员汇报案件进展情况,代理参加案件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执行活动。
十四、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经协商,顾问律师可以每月固定时间到顾问单位从事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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