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非诉讼案件
    相关指导
    劳动仲裁
    商务仲裁
    律师见证
    财产托管
    成功案例
    相关法规
联系我们
 
律师见证的现实作用
[ 更新时间:2012-03-06 ]

律师见证的现实作用
    在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公正、私证并存的情况下,律师作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面向全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受托就一些法律行为进行见证,对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不仅是律师业务发展与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也符合国际上的习惯做法。
    同时,某些法律行为的律师见证,比公证灵活方便,可起到对公证的拾遗补阙作用。律师对于在现实生活中常发生的一些轻微刑事纠纷,民事婚姻家庭纠纷,房屋、宅基地、邻里关系、侵权、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等争议进行民间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互谅互信,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并由律师签字见证。不仅对纠纷的解决颇有效果,而且它有利于稳定和发展当事人的合作关系,防止伤害当事人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简化程序,节省时间,减少当事人的费用开支;有利于减少诉讼和仲裁,及时彻底解决争议,防止和减少矛盾激化,有利于协议的自觉履行,促进安定团结和生产建设。

关 闭
版权所有:陕西秦港律师事务所 Qin & Gang Law Office
网址:www.qglawyer.com 邮箱: qg@qglawyer.com
陕西秦港律师事务所 全国统一受理刑事、民事案件联系电话:13092993738 18690070208
注册地址:中国 咸阳 沈兴北路1号国际商会大厦C座12-02室(咸阳图书馆东侧)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577738 18690070208